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负责工会机关综合协调、文秘运转、值班、信息、督查、信息化、组织人事、档案、统计、保密、公车、印信、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职工法律服务、来信来访工作;
(三)负责落实省总工会组织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研究室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工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教部:
(一)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建家工作,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推动工会组织职工与企事业单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负责参与和指导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宣传教育及全市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四)负责落实省科教文卫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负责对市工人俱乐部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保护部:
(一)负责开展劳动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二)负责协助全市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的培养、推荐、服务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一)负责审批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本级留成工会经费;
(二)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经费收、管、用及职工劳福事业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单位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四)负责工会资产管理和市总工会机关的财务工作;
(五)负责落实省建设农林水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费审查办公室:
(一)负责对市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资金财产的审查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的审查与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落实省煤炭石化医药信息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障帮扶部:
(一)负责指导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及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二)负责全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工作;
(四)负责落实省财贸金融轻纺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工会机关综合协调、文秘运转、值班、信息、督查、信息化、组织人事、档案、统计、保密、公车、印信、会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职工法律服务、来信来访工作;
(三)负责落实省总工会组织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研究室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工会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宣教部:
(一)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建家工作,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推动工会组织职工与企事业单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负责参与和指导对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宣传教育及全市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四)负责落实省科教文卫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负责对市工人俱乐部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保护部:
(一)负责开展劳动竞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二)负责协助全市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的培养、推荐、服务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一)负责审批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本级留成工会经费;
(二)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经费收、管、用及职工劳福事业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各县市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单位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四)负责工会资产管理和市总工会机关的财务工作;
(五)负责落实省建设农林水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费审查办公室:
(一)负责对市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资金财产的审查监督工作;
(二)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的审查与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落实省煤炭石化医药信息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障帮扶部:
(一)负责指导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及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二)负责全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工作;
(四)负责落实省财贸金融轻纺工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